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

敬愛的老師尊鑑


家中公主剛滿三個月,在此同時發現王子居然也快六歲,明年也該念小學了。

  昨天正在整理檔案,不經意看到年初,因小小不愉快而寫給王子老師的一封信,這是值得珍藏的一封信,因為這是我身為家長的第一次發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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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愛的庭碩老師尊鑑:

     庭碩自就讀附幼之後,在老師辛勞的教導下,在學習與生活上有了明顯的進步,這一切都要感恩老師辛勞的協助。



   身為庭碩的父親,對於庭碩的個性自是相當了解,我的教育觀念承襲中國人的古訓:「棒下出孝子」,並堅信「養不教,父之過」,我從不過問小孩學得如何,只問小孩:「今天有乖嗎?」,這個年齡期的小孩,在我的觀念裡就是該「玩」,玩的痛痛快快、玩的無憂無慮!唯一該學的就是「守規矩」。

   庭碩活潑好動卻有敏銳的觀察力與好奇心,我對他除了「愛的教育」還實施「鐵的紀律」。有時,親友們甚至會認為我太嚴酷,尤其是長輩們,其實我又何嘗希望「棒下出孝子」?打在兒身可是痛的卻是我這為父的心。對於庭碩,我說的話他聽進去最好,說不聽也就只好使用鐵腕,讓他懂得做錯事就得受罰,當然處罰完還是得再嘮叨一下做點「愛的教育」,讓小孩知道他錯在哪裡,為何被處罰,相信這點老師做得比我這為父的更好。

  3/28日,全班同學之中,唯庭碩未完成功課,留堂寫功課,雖是由「自稱」老師的人告知我,但我覺得就「事」而言,庭碩留堂是完全正確的,要讓庭碩懂得「責任」,向老師坦言,庭碩該日回家後被我相當嚴重的責罰,但該「家長」不應再來電給庭碩母親(當日是我前往接庭碩下課),如果是來電論「事」無所不可,但若非如此,則庭碩的管教實應老師您與家長我們共同論之,無責怪老師之意,僅與老師分享家長我的想法。 藉由此信,向老師表達我個人身為家長的想法,於公,該家長若非教職人員而於課堂上走動是否妥適;於私,該家長若非教職人員是否適合以「老師」之姿對學生們行教導之實?

  對於庭碩的管教,我託付予「老師」完全的權利,當罰則罰,但對於「自稱」老師,卻只是其他小孩「家長」者的管教,疼惜的教導,我感恩於心;但若是為個人之私利,混淆「家長」與「老師」身分而行模糊之教導,則敬謝不敏。

最後,至上我最深的感謝之意,感恩老師對庭碩辛勞的教導。


敬請 講安